聯系方式 電 話 0535-6920549 傳 真 0535-6920628 電子郵箱 sthjj@yt.shandong.cn 辦公地址 煙臺市萊山區新苑路5號 辦公時間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生態環境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區劃并組織實施,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以及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標準、技術規范等,參與制定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推進綠色金融體系建設。
(二)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全市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跨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市級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全市陸地和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監督檢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指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依法配合稅務機關開展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工作。
(四)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承辦全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審查專項規劃,審批或者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負責提出全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向和財政資金安排建議。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重金屬、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政策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事故應急響應工作。按要求開展全市輻射環境監測和重點輻射源的監督性監測。監督管理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全市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
(八)牽頭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絡工作。承擔中央和省級部門對各級各有關部門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劃情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以及落實生態環境質量責任情況督察的組織協調工作,對全市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重點問題進行督辦落實。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制定全市生態環境監測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對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環境執法監測、應急監測等。組織建設、管理全市環境監控執法信息系統,依法公開生態環境信息,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全市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先進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推行清潔生產,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全市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應對氣候變化以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制度和政策,研究提出低碳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全市碳排放權交易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指導、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統一負責法律法規明確由市、縣(市、區)承擔的執法職責,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政策,開展生態文明建設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廣泛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國際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履約工作,協調推進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受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委托組織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隊伍建設工作。
(十六)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科室名稱 辦公室 辦公電話 0535-6920549 科室職能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材料起草、綜合性調研以及重大專題調研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國際環境條約市內履約工作,組織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科室名稱 綜合與科技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576 科室職能 組織起草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組織編制生態環境綜合性功能區劃,協調、審核專項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和生態環境規劃。牽頭承擔全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承擔環境與健康管理、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等相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清潔生產規劃、政策措施,組織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承擔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和循環經濟發展相關工作。 科室名稱 法規與標準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578 科室職能 組織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工作。組織開展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普法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工作,協調、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應對工作。 科室名稱 人事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619 科室職能 負責局機關、分局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干部隊伍建
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分局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按照規定承辦全市生態環境行政表彰有關工作。科室名稱 財務與審計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588 科室職能 編制本部門預決算,組織提出市級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分局、直屬單位相關工作。依法配合稅務機關開展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分局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 科室名稱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掛生態環境監測科牌子) 辦公電話 0535-6920669 科室職能 組織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和環境統計的政策、規劃、制度。負責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權交易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擬訂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減排目標和考核計劃,組織分解、落實環保約束性目標,監督考核計劃任務完成情況。負責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的監督管理和環境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執法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環境應急和預警監測。組織對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管理市級環境監控執法信息系統。 科室名稱 自然生態保護科(掛土壤生態環境科牌子) 辦公電話 0535-6920527 科室職能 擬訂全市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承擔全市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協調、監督全市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擬訂相關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土壤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監督指導全市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科室名稱 水生態環境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556 科室職能 擬訂全市水生態環境的政策、規劃、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功能區劃,開展水生態環境承載力評估。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計劃。組織實施跨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監督管理全市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和入河排污口設置工作。 科室名稱 海洋生態環境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022 科室職能 負責全市海洋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和區劃,負責海洋生態環境調查評價。組織開展全市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工作,監督協調重點海域綜合治理工作。監督全市陸源污染物排海,監督管理入海排污口設置,承擔海洋傾倒區管理相關工作。 科室名稱 大氣環境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563 科室職能 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相關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大氣、噪聲、光等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應對氣候變化以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制度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低碳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全市大氣環境承載力評估和大氣污染物來源解析工作。編制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和改善規劃。建立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擬訂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重大活動的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承擔全市碳排放權交易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清潔發展機制相關工作。 科室名稱 核與輻射安全管理科(掛固廢與環境安全應急科牌子) 辦公電話 0535-6920526 科室職能 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安全、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和生態環境安全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制度并組織實施。對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參與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和核事故應急響應工作。組織編制、修訂生態環境應急預案。負責生態環境應急信息通報,組織開展應急預警、應急演練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按照規定開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以及出口核準、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相關工作。 科室名稱 行政許可科 辦公電話 0535-6920586 科室職能 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對涉及生態環境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生態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承擔全市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省市確定的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的區域、流域和企業實施限批。 科室名稱 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加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聯絡辦公室牌子) 辦公電話 0535-6920161 科室職能 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按照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安排,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各專項工作組,統籌推進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各級各有關部門執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及生態環境質量責任的督促落實工作;負責對全市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重點問題進行督辦落實;牽頭做好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絡工作,負責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及交辦問題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導推進。 下屬單位 單位名稱 市環境執法支隊 辦公電話 0535-6920506 單位職能 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察工作;負責排污費的征收、管理工作;負責環境信訪、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下屬單位 單位名稱 市環境監控中心 辦公電話 0535-6920525 單位職能 1.承擔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飲用水源地及河流斷面水質、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的日常監控、預警預報、運維管理、質控檢查、數據審核、統計分析和信息上報工作。
2.承擔全市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檢驗行為、移動源污染、加油站與儲油庫油氣污染監督管理的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機動車環保檢驗、遙感遙測、車載診斷遠程在線監控、I/M監控、非道路移動機械監控、加油站與儲油庫在線監控等平臺的日常監控和維護管理工作。
3.承擔全市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的技術服務工作。承擔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技術審查,為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承擔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規范性的日常技術監督工作。承擔市生態環境局環境應急相關技術支持工作。
4.承擔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工作。
5.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生態環境系統信息網絡的日常維護、網絡安全及生態環境大數據管理工作。
6.完成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